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及相关政策解析
2025-01-11 20:04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文将从政策对象、土地取得方式、定价机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政策对象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包括城市居民拆迁户和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的经济条件贫富不一。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
二、土地取得方式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一般采取“招拍挂”形式,属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与公租房、廉租房一样,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三、供应房定价机制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的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而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除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作了严格规定,政府不另外补贴。
四、税收政策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才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需根据是否住满5年进行区分。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正常买卖,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则有一定限制。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此外,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成交价的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在政策对象、土地取得方式、供应房定价机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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