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预售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2025-01-09 04:28

一、查看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预售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选购商品房时,应仔细查看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特别是要确认选购楼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内部认购、定购、预定等形式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并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都属于违规行为。

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购房人在签约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权。正式购房时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权属交易信息网络系统中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督促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以防止一房多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防止违法违规承诺

购房人不要轻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中的“售后包租”、“返本销售”、以时间表示距离和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以及办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这些都属于违法违规内容。

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人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需要由购房人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五、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登记费等税费,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