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限制?
2025-01-08 13:25经济适用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其购买和买卖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
一、出售条件
1. 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原购房人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但如果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购买条件
1. 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可以购买。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2.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需要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如果购买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较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且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经济适用房买卖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包括出售条件和购买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和当地户口。了解这些限制条件,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进行购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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