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2025-01-07 02:20一、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过了保修期后,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时可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但是,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2.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在销售时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点二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具体缴纳标准如下:
1. 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二点五,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 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四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 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上述规定缴纳。
三、使用维修基金的注意事项
在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时,有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对于业主来说非常重要。业主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注意不可列支的费用。只有合理使用维修基金,才能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改造,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