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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2024-12-31 03:29

一、房地产评估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根据房产交易大厅的要求,安置房业主需要前往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评估。在办理评估时,需要填写委托书,并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为房产评估额的0.5%。评估由所在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办理时间可能较长。

二、交营业税

安置房业主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交营业税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根据规定,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营业税,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三、办理房产证过户

安置房业主需要前往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和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双方需到场签字、按手印,结婚的还需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过户手续完成后,还需要缴纳交易费和契税。

四、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房产证过户手续后,安置房业主需要前往房产交易大厅领取房产证。领取房产证时需要交纳登记费、工本费和印花税。登记费为80元,工本费为10元,印花税为5元。

整个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大约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安置房业主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房地产评估、交营业税、过户手续等。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包括评估费、交易费和契税等。办理完毕后,安置房业主即可领取房产证,获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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