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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及使用范围解析

2024-12-29 07:43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及使用范围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商品住房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笔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 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 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 特殊使用情况:

(1)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

(2) 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 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除非业主大会另有决定。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

1. 业主应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开发企业代交的,开发企业应在收到维修基金后30日内将其存入专户。

2. 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在交首付时一并交齐物业维修基金,那么开发商必须支付提前收取的这段时间的银行利息。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和使用范围,以及交纳时间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应注意与售房单位签定维修基金缴交约定,并按规定比例缴纳维修基金,以确保物业公共部位的维修和更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特殊情况的处理也需要了解清楚,以保障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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