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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转让注意事项及手续要求

2024-12-28 05:11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接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单位集资房转让注意事项及手续要求

一、单位集资房的权属确定

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二、个人出售集资房的手续要求

个人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齐全是集资房取得产证的前提条件。

三、交易双方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集资房可以进行市场交易,只要交易双方均诚实守信,交易是没有风险的。相反,如果交易双方或一方背信弃义违反约定,即使法律手续再健全也有扯不清的纠纷。

单位集资房转让需要注意相关的权属确定和手续要求,同时交易双方的诚信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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