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房产证遗失登报声明所需材料及补办流程详解
2024-12-25 02:29一、安居房房产证遗失登报声明所需材料
根据办理安居房房产证遗失登报声明的要求,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填写的灭失土地证书询问笔录,由原发证机关出具;
2. 刊登证书灭失声明的报纸;
3. 补发证书申请;
4. 土地证书灭失具结书;
5.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需填写)。
二、安居房房产证补办流程
办理安居房房产证补办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相关信息,如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等;
2. 提供户口簿,并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3. 凭身份证明,携带以上材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缴交查档册费后,获得临时收据;
4. 内部查档校核申请遗失事项,校核无误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5. 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
6. 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7. 测绘所勘丈、绘图后,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8. 登记审查核准,缮证发证,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三、房产证补办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证补办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挂失的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7.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通过以上材料和流程,您可以顺利办理安居房房产证遗失登报声明和补办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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