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买卖交易规定及申请条件
2024-12-24 14:02一、保障性住房的买卖交易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后,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保障性商品房。但是,在转让时,购房人需要按照原购房价格与当时的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此外,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保障性商品房。
对于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的情况,不得直接进行上市交易。但是,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可以向市住宅办申请回购。回购价格将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1.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对于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
4.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买卖交易规定和申请条件是为了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并防止房屋资源的浪费。购房人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根据规定进行买卖交易。同时,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和财产收入要求,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保障性住房的买卖交易规定和申请条件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政府在推行保障性住房政策时,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以达到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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