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2-20 22:26一、房屋评估
根据房屋所处的位置、楼层、楼龄等因素,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确定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需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和遗嘱原件(如有)。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还需提供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需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为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提供依据。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凭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相关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经资料审核后,发放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其他资料
若涉及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屋权属事项,需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若房屋存在改建或违法建设情况,需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顺序:
1. 配偶、父母、子女;
2.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注意事项:
1. 若有合法遗嘱,按照遗嘱内容继承;
2. 若无合法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3. 配偶如健在,先分得一半,剩余一半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
4. 若无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买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