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实施时间确定,明确减免税情形
2024-12-20 11:45一、契税法实施时间确定
根据最新消息,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契税法是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制定的,旨在明确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这意味着从9月1日起,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以及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将免征契税。
二、明确减免税情形
此前,契税法草案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但未明确具体范围。而新的契税法细化了这一授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减免征税情形的范围。根据新法,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免征或减征契税,并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什么情况要交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而言,以下行为需要交纳契税: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互换等。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范畴。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契税法,契税的计税依据有三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以及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包括货币和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的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对于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税务机关将依法核定。
契税法的实施时间确定为2021年9月1日,该法明确了契税的免征政策,并规定了减免税的具体范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以及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将免征契税。此外,国务院还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如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这些情形可免征或减征契税。对于需要交纳契税的情况,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