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房产证购房合同是否会被收走?购房者需注意的事项
2024-12-20 06:44一、购房合同的保留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不会被收走,购房者需要保留一份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式三份,购房人一份、开发商一份、房管所登记备案一份。购房者需要将购房合同复印件留给房管所即可。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 审查有效证书: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审查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缺少上述证书的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2. 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必须明确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3. 明确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将交房日期明确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开发商常常在预售合同上使用模糊语言,如“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购房者要注意明确交房日期。
4. 注意空白条款:购房合同上可能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统一版本的,但购房者要注意空白地方可能被开发商做手脚。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购房者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5. 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期限: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和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保留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并审查有效证书、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交房日期、注意空白条款、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等。这些注意事项可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确保购房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