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满5年后可转为商品房,享受自由交易权利
2024-12-19 06:36一、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和特点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它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价格由政府指导,并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1. 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如果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不满5年,属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出售。如确需出售,应由政府回购该经济适用房。
2. 购房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购买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惠民性质,其出售仍受一定限制,政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 转售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人需要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信息材料,并提交书面的转售申请书,到所在区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原购买价出售的经济适用房,转售人需携带相同材料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经摇号确定新的购买人后,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并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案。按市场价出售的经济适用房,转售人需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价差的70%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三、经适房满5年后可转为商品房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取得房产证满五年后,可以通过向房管局交纳土地收益金,将名下的经适房变为全产权的商品房。这样一来,原本的经适房就变成了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房,产权拥有者也不受经济适用房政策限制,可以购买其他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和转售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但在满足相关要求后,经适房可以转为商品房,享受自由交易的权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了解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确保合法权益。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确保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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