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解
2024-12-17 05:09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
1. 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出租人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需要附上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此外,出租人还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是共有房屋出租,还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如果是代理出租,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 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对于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要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对于香港、澳门居民,还需要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对于台湾居民,还需要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需要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1. 双方持所需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并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初步通过后,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审查,并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办理时间不超过三天。
三、房屋备案登记表获取方法
1. 前往房管局领取“居民房屋登记查询表”,只需要产权人的身份证即可查询。
2. 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到房管局,使用自助查档机进行查询。将身份证放在感应区,点击查询名下房屋信息,打印出来即可获取房子的信息。如果没有自助查档机,也可以将身份证交给查档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顺利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获取房屋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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