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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继承问题解析,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024-12-15 21:19

一、安置房继承的方式

安置房继承问题解析,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根据遗嘱或继承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继承协议,可以继承安置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法院判决。但是通过这些方式获取的是暂时的使用权益,真正获得安置房还需要办理产权登记。

二、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步骤

1.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文件。

三、房产继承手续的费用和税费

1. 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 需要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产生评估费用。

3.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需要支付税费,具体金额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和地方政策而定。

通过以上步骤和费用支付,继承人可以办理安置房的房产继承手续,获得房屋的产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继承手续只是暂时的使用权益,真正获得安置房还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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