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2024-11-28 22:49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住房补贴,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二、单位审查
单位收到申请后,会审查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并核实申请表内容。分配对象由审核情况和单位经济情况共同决定。职工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审核职工工龄。
三、市房委办审核
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将无法获得住房补贴。因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职工的真实情况非常重要,不要伪造材料。
四、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补贴
市房委办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一次性发放比例为40%,同时还有工龄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
1、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发放;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3、另外,还有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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