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银行不同意,风险和解决方法详解
2024-11-27 10:14一、银行不同意房产证加名的原因
1. 风险考虑:银行认为给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名字会改变借款人,从而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潜在风险。
2. 利率变动:加名后,银行需要重新调查新加名人的购房情况,如果该人已经有多套房产,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算。此外,如果两人发生纠纷,可能导致不能按期还款。
3. 征信调查:办理房贷时,银行会对个人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需要重新调查另一个人的征信,如果该人的征信有污点,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4. 法律限制: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在房产证上加名须还清银行房贷,办理涂销抵押后才能加名,有抵押贷款的房屋加名须征得抵押权人即银行同意。
5. 权利限制:房产证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因此,处于这些状态下的房产无法加名。
二、解决方法
1. 提前还款: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后,再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的手续。
2. 凭出资证明确权:根据新的婚姻法和物权法,房子的权属按照出资额分配。婚前按揭的房子在婚后加名字,只需凭借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即可。
房产证加名银行不同意是因为风险考虑、利率变动、征信调查等原因。解决方法包括提前还款和凭出资证明确权。购房者在办理加名手续前需注意房产是否处于权利限制状态。
买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