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拆有赔偿吗?了解违建拆迁补偿政策
2024-11-26 06:43一、历史原因造成的“违建”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一些农村地区的房屋建筑在建造时按照当时当地规定不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只要取得村委会同意即可建造。然而,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规划法》后,这些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但是,根据具体情况,这些房屋可以补正办理相关证件,并在拆迁过程中考虑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补偿。
二、无抢修故意,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违建
这种违建指的是农民在建造房屋时缺乏法律常识,误以为经村上同意就可以建造房屋,并非出于骗增补偿的故意。同时,该建造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时间超过了行政处罚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如果被拆迁人家中的违建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纳入补偿范围内,给予一定补偿。
三、因主管部门过错形成的违建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主要是由于村镇干部或主管部门失职怠工,对村民提出的建房申请口头同意,但未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或拖延办理,导致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建造了房屋。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曾经上交建房申请,并有证据证明建房申请已经村镇领导的批示,那么视为政府默许,应当划入拆迁正常补偿范围。
四、以罚代拆,一事不再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府在2年内采取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等措施,或不作为的违建应被推定为政府默许。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已经处理的这部分违建也应在拆迁时划入补偿范围。
了解违建拆迁补偿政策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非常重要。根据具体情况,违建可能会有一定的补偿,但并非所有违建都能获得补偿。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有违建拆迁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便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买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