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及注意事项
2024-11-25 11:23一、房屋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卖人,买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二、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 确认开发商证件
在签订预售合同前,购房人应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购房人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2. 审查合同
购房人应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约定未来签订买卖合同的具体事项。
3. 抵押权处理方式
购房人需要了解开发商是否设定了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以筹集建设资金。若抵押权处理不当,购房人可能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4. 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责任
购房人应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已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但购房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与开发商协商补充。迟延交房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时,需注意确认开发商证件、审查合同、抵押权处理方式和交付条件等事项,以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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