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1-25 04:52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
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办人会核实并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然后,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同提交给开户管理部。管理部人员会对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将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告知原因。对于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答复的,将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会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同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最后,管理部人员会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 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 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 租赁自住住房的,需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 离休、退休的,需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 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三、资金划拨和提取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会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并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会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将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事务,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同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提取申请后,资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可及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