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用房是什么意思
2024-11-19 10:19一、非居住用房的定义
非居住用房是指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或者经过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房屋。同时,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也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二、非居住用房的分类
1. 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所用房屋。根据设备和档次的不同,办公用房可以分为高标准写字楼和普通办公用房。
2. 仓库用房:仓库用房主要指工业、交通运输、商业、供销、外贸、物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各类库房,包括成品库、半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粮油库等。
3. 商业服务用房:商业服务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4. 工业用房:工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工业用房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
三、非居住用房的认定标准
根据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但是,如果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并且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四、非居住用房的改变用途规定
如果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如果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而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如果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改变用途的,则不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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