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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2024-11-18 06:11

一、安置房购买是否需要交税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用于重新购置房屋时,如果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如果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因此,购买安置房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购房成交价格是否超过货币补偿。

二、安置房产权登记费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正规程序审批后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证将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根据规定,产权登记费于2000年5月1日起按每套80元收取。

三、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 查档证明(原件)

5. 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 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 若增加安置面积,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四、注意事项

1. 如果被拆迁人去世,需要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 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了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税的情况以及所需材料。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根据购房成交价格是否超过货币补偿来决定是否交纳契税。同时,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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