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区别
2024-11-15 02:10一、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意思和结果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转移登记的结果是户主(即所有人)发生变化,例如户主甲变成户主乙。而变更登记的结果是户主不变,只是户主的信息、房屋的信息发生变换才进行登记。
二、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适用范围
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房屋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以不动产作价出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等。而变更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等。
三、变更登记的情形和注销登记的情形
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等。
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等。
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常见的两种类型,它们在意思、结果和适用范围上有所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办理不动产登记非常重要,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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