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1-14 17:16一、申请材料准备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
二、办理流程
1. 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提取。
3. 职工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
4.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并交职工确认《受理回执》。
5.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如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与提取手续同时办理,避免重复提供材料。
2. 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 提取有效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两年内,或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两年内按照购买商品房现房规定办理提取。
4. 提取额度不得超出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减去购房贷款部分)。
5. 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买或建房的,申请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
6. 托管户职工如遗失《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不能代办提取手续。
7. 如职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再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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