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及风险解析
2024-11-14 07:19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
根据市住建委的规定,现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证的有效期。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原本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预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到期后,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这一变化使得购房者更加方便,不再需要担心许可证的有效期问题。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
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
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
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
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没有预售许可证的风险
1、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一些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但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
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在城近郊区,有些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但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很可能是因为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此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
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有些项目的规划、施工手续存在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是不合法的,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
4、施工进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的内部认购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必须等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销售。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开发商是否拥有合法的预售许可证。同时,也要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以便在购房过程中有所准备。避免购买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免陷入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