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基准转换业务详解
2024-11-13 13:03一、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意义
定价基准转换业务是金融机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一种操作。通过转换,借款人可以选择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或者固定利率贷款。这样一来,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利率定价方式。
以前的房贷合同上通常会标明“基准利率上浮10%”或者“基准利率下浮10%”等表述,这就是浮动利率定价方式。而现在,可以选择将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或者选择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不会再次转换。
二、定价基准转换的操作步骤
定价基准转换的操作步骤如下:
1. 借款人选择转换为LPR定价方式还是固定利率方式。
2.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3. 转换后的利率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不会再次转换。
4.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可以不进行转换。
5.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转换后的利率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基准利率为4.9%。根据转换选择,可以将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或者固定利率。
如果选择浮动利率,以LPR为基准,加点数为10%,则转换后的利率计算方法为:4.9% + 10% = 5.39%。
如果选择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为4.9%。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转换后的利率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定价基准转换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定价基准转换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今年选择了转LPR定价浮动贷款利率,今年的实际贷款利率不会改变,只是以LPR为基础的加点点差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根据客户此前的实际贷款利率而有异同。转换后的加点一经确定,将存续于整个贷款剩余周期。
定价基准转换业务是金融机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一种操作。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转换为LPR定价方式或者固定利率方式。转换后的利率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不会再次转换。
转换后的利率计算方法根据转换选择不同而有所不同。定价基准转换适用于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换。转换后的加点一经确定,将存续于整个贷款剩余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