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继承人如何提取公积金?详细办理流程解析
2024-11-13 04:26一、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并注销该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需要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 提取代办人的身份证;
2.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死亡证明;
4. 提取代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或受遗赠证明;
5.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需要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银行账号、名称和开户行。
三、注意事项
1.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并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
2. 所需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 死者生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余额直接划入联名卡内;没有办理联名卡的,余额划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银行账户;
4. 死亡证明可以是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信息、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5. 提取代办人是单位经办人的,不需要提供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提取代办人为死者配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 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是财政拨款零余额账户单位,需划入财政收付中心账户;
7. 破产企业职工死亡的,如果生前已办理有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金额转入其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内;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需打入其父母、子女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关系证明和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8. 提取代办人可以在指定的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四、特殊情况下的提取方式
1. 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申请转入配偶银行账户,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2. 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在5000元以上的,如果配偶申请办理提取,需要打入配偶银行账户,并提供公正有效的《公证书》;如果父母、子女申请办理提取,需要打入父母、子女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关系证明和公证有效的《公证书》,此证书上需明确说明死亡职工的公积金有谁继承并提供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职工死亡继承人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前往指定办事大厅进行咨询和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