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解
2024-11-11 04:38一、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 申请权籍调查
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征收材料证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中心会在一周内联系申请人前往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和测绘,以确认房屋的空间位置、权属来源和界限。
2. 开免税证明
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规定,有的地方购买安置房需要交税,而大多数地区是不需要交税的。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即可开具免税证明。
3.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
申请人需要前往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所需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经过办理程序后,申请人即可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
4. 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不动产权证书后,申请人需要前往相关部门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7.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需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 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通过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的办理,申请人即可顺利获得安置房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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