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11-10 01:02一、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包括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等。如果申请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范围,接下来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二、递交贷款资料
借款人需要递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子产权证等。
三、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会对抵押房子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四、报批贷款
房子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五、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并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六、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子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银行放款
根据各银行的规定,资金会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八、按期还款
按期足额还款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九、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需要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
1、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银行不接受抵押贷款。
2、公益用途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3、房子房龄超过20年、面积过小的二手房:银行对于房龄超过20年、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二手房限制较多,一般不予放贷。
4、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已被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5、权属有争议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6、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个人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可办理抵押贷款。
7、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8、部分公房: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无法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公房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9、文物保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