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2024-11-07 02:34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规定,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的。每年地级市政府都会制定相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供被拆迁居民参考。如果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评估或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各市政府确定。例如,石家庄市规定2012年搬迁费为2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如果被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非住宅类房屋的运营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一般需要被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出具。公摊补助是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有相应的补助标准。奖励是指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而异,是否给付仍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被拆迁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确定房屋拆迁面积时,要求拆迁方进行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 注意房子装潢的补偿,不同装潢项目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同,需要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核对。
3. 如果存在违章建筑,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不同年份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同,可以提供用料单或用工单等证据。
4. 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询问并明确后再签字。
5. 如果拆迁方要求析产,即有多个房产证的情况,要求得到相应的回迁房补偿。
商品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根据政府规定进行的,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补助和奖励等。被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装潢的补偿、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等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