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详解
2024-11-05 02:50一、室外消火栓
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为10~15 L/s,应设2~3个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离楼的距离宜为5~40m,距离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m,与被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二、室内消火栓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 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不应少于8支。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消火栓栓口距地面宜为1.1m,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MPa,当大于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设备。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住宅楼的沿街房和地下汽车库,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沿街房和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均为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低于8 L/minm2,作用面积不小于160 m2。喷头选用流量系数K=80,公称动作温度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度,即68度的红色喷头,厨房区域选用93度的绿色喷头。
四、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层住宅楼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二层或一层,其出口直通室外。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三台(两用一备),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消火栓系统分高、低两个区,用减压阀进行分区。消防水池总容量大于500 m3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地下车库至地上商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地上住宅楼层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住宅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高层住宅楼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六、防烟楼梯间
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均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还应有余压。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
以上是高层住宅消防规范要求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相关人员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提供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