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条件限制及办理流程详解
2024-11-04 04:21一、组合贷款的条件限制
1、合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
2、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其他贷款银行要求的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金额,首套金额35%起,二首普通房首付50%起,二套非普通住宅70%起。
6、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7、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
1、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准备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等材料,到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填写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4、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担保方式,并办理相应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手续:借款人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将借款资料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订还款协议和划款:借款人根据约定的还款方式办理还款代扣或委托单位代扣,并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
三、申请组合贷款注意事项
1、用足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应充分利用公积金贷款,并延长贷款期限,缩短商业贷款期限,以降低月还款额,节省贷款成本。
2、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前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一般不得更改。
3、确定贷款金额: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前需要确定贷款金额,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中较低者决定。
以上是组合贷款的条件限制和办理流程,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时要注意以上事项,以确保顺利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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