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及申请流程
2024-11-03 20:54一、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在政策对象、土地取得方式、供应房定价机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而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括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
其次,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属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是划拨的方式。
再次,拆迁安置房的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除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也作了严格规定,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不另外补贴。
最后,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针对“双困户”供应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内的,才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对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作了减免。
二、拆迁安置房申请流程
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购买申请人填写《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并附申报材料附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实盖章,报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拆迁责任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社区进行公示15天。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包括测绘联系单、申请人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书、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等。
第三步,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将被报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合格后再次进行公示15天。
第四步,复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将由市安置房办公室发给《拆迁安置房准购证》。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在政策对象、土地取得方式、供应房定价机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房源。同时,了解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流程也能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购房的程序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