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如何办理?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2024-11-02 05:40一、准备申请资料
房产证遗失时,首先需要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详细说明产权证丢失的经过、原因、丢失时间及地点。申请书中还需要提供房屋的相关资料,如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二、备案查档
一般来说,只要房屋是通过正常买卖,并在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房屋所有人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办证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房产证遗失后,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房产证进行违法行为。如果不进行登报声明,他人可以拿去银行做抵押贷款,损失的将是产权人自己。申请人可以向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可以将报纸保存好。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申请人可以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移交资料
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可以进行登记审查核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终批复。
五、缮证发证
经不动产中心批复后,同意补发权证的申请人,经过缮证、校对等流程后,不动产中心会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房产证加名分类
1、原有名字的改变:根据权利人自身改名的情况,可以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如果是买卖或赠与导致名称变更,需要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如果是遗产继承导致名称变更,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
2、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名字,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给现有产权人来实现。
3、房产证增加名字: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后新权利人的名字可以加入房产证。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名字变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减少名字,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在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