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步骤及注意事项
2024-11-01 02:35一、公租房申请步骤
1.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 初审
初审机构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收到初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不合格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二、公租房申请书注意事项
1. 内容真实
在填写公租房的申请书时,需要注意内容要真实,包括申请者本人和家人成员的信息,以及当前的职业和生活现状。
2. 申请原因明确
申请书中应明确个人申请公租房的原因,以及造成家庭困难的原因,并提供自己和家人名下没有房产的证明。
3. 不得虚假申报
公租房是为贫困家庭提供生活保障的,任何人不得提交虚假信息来骗取公租房,以确保公租房真正帮助到贫困家庭。
4. 书写规范
公租房的申请书必须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以提高通过的概率。不准乱涂乱画,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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