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出租房屋签约要注意的事项及条件要求
2024-10-31 07:10一、租赁期限
除了租赁起止年月日之外,房东还应注意交付时间和条件,避免因交付不到位在租赁日期的判定上扯皮。
二、租金及押金
根据协商好的付款方式填写,“租金总计”为合同期租金的总计;填写租金及押金金额时,必须大写。
三、费用承担方式
水电燃气费等各项费用承担方式均可双方协商,但一般情况下房东要承担集中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对于房屋的维修费用一定要双方达成共识。
四、违约责任
房东在发生迟延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等情形都会被认定违约。违约后一般情况下要赔偿租客一个月房租,并退还押金。
五、落款
落款处需要房东亲笔签名,签名与房产证的产权名不一致的均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时需在委托人签字处填写:XXX代,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果是委托中介公司,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房东出租房屋的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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