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时间及使用范围详解
2024-10-31 03:17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在业主交房前缴纳,以确保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如果选择委托代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受到委托后的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公共部位指的是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在公共设施或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可以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或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经核查后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工程完毕后,按照确定的金额结算。
对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和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召开业主大会,经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委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维修事宜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并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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