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2024-10-30 02:05一、转租的条件
1、转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未约定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3、房屋转租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小出租单位,房屋转租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转租,不得按照床位转租。
4、房屋转租不得违反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转租面积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人均最低承租面积,房屋转租的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房屋转租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二、不能转租的情况
1、属于违法建筑、被鉴定为危险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居住房屋不得转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房屋不得转租。
3、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
4、未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转租,需申请并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5、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
6、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
三、转租的注意事项
1、转租需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房客在转租前应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以及房主身份证原件。
3、如果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承租人不得擅自退出租赁关系。
转租房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标准和要求,不违反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等。同时,也有一些情况是不能转租的,如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等。在转租时,承租人需要注意获得出租人的同意,查看相关证件,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在满足条件并遵守注意事项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房屋的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