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4-10-28 21:20一、子女名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存在的风险
1. 只能全款购买: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且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无法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贷,只能全款购买。
2. 财产分割麻烦: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无法被分割,即使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
3. 父母不能随便出售:父母不能随意卖掉孩子名下的房产,必须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出售。
4. 父母不能要求收回: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无法随意收回房屋。
三、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
将产权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应尽量有利于该子女的利益,法院不能支持父母提出分割或收回该财产的要求,以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房产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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