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必须办理过户,否则存在很大的风险
2024-10-28 19:09一、房产继承的风险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继承财产,并且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法律上可以视为放弃了继承权。这意味着其他顺序继承人可以在死者死亡2年内提起诉讼,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二、无法办理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手续
虽然不办理继承手续不影响继承人对房产的日常使用和居住,但在需要用房产设定抵押、办理买卖、赠与、互换等手续时,继承人必须办理房产过户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此外,在房产拆迁补偿时,也需要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拆迁谈判和取得赔偿款。
三、房产过户手续
1.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文件。
通过办理以上过户手续,继承人才能确保房产的合法所有权,并能够办理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相关手续。
继承房产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存在很大的风险。未办理过户可能导致房产不属于继承人的财产,无法办理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手续。继承人应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确保自己的继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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