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出售有何时间限制?北京规定详解
2024-10-28 08:58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但其出售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规定,购房人需住满5年后才能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将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济适用房出售做出了具体规定。该通知规定,购房人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如果确需出售,产权人应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需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此外,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核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按本市物业管理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因此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可上市交易。购房人需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并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出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购房人需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具体规定,购房人应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申请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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