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房要准备什么材料及注意事项
2024-10-27 22:05一、准备材料
1、应尽量将房屋的有关产权证书(如《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办理齐全。
2、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伙共有等)应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必要时让共有人出具书面的《出售同意书》。
3、如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则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教育、医疗等)而处置其财产以及监护关系的公证。
4、如出售公司或其他单位的房产,出售前应取得公司或单位同意出售该房产的决议性文件。
5、如出售有租客承租的房屋,应先征询承租人的购买意向,如承租人无意购买,可让其出具书面的《放弃优先购房声明书》。
二、注意事项
1.定价技巧:购房者喜欢砍价,卖房者应给购房者留有足够的杀价空间。
2.定金技巧:购房者需交纳定金,作为契约履行的保证,售房者有权没收定金,但售房者反悔需加倍偿还。
3.签约技巧:购房者需认真了解买卖契约的每一条款,确保无误再签订。
4.用印:购房者需申请印鉴证明,作为买房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
5.完税:购房者需交纳房屋买卖所需的契税和印花税,需查明售房者是否有欠税情况。
6.过户:售房者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消除或更名。
7.支付尾款:购房者需贷款结清剩余房款,需维护个人信用。
三、扩写内容
卖二手房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产权证书、共有人同意书等。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必须办理齐全。对于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伙共有等,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并出具书面的《出售同意书》。如果出售的房屋是未成年人名下的,还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出售的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的房产,需要取得相应的决议性文件。对于有租客承租的房屋,需要先征询承租人的购买意向,如果承租人不打算购买,可让其出具书面的《放弃优先购房声明书》。
在卖房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是定价技巧,购房者通常会尝试砍价,卖房者应给购房者留有一定的杀价空间,以满足购房者的心理需求。其次是定金的交付,购房者需要交纳一定的定金作为契约履行的保证,如果购房者反悔,售房者有权没收定金,但售房者反悔则需要加倍偿还。签约时,购房者需要认真了解买卖契约的每一条款,确保无误再签订。签约后,购房者需要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作为买房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的证明。在签约之后的三十天内,购房者需要交纳房屋买卖所需的契税和印花税,并查明售房者是否有欠税情况。过户是卖房的最后一步,售房者需要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消除或更名。过户完成后,房子才真正属于购房者。最后,购房者需要支付尾款,一般会选择贷款结清剩余的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