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2024-10-27 21:03一般来说,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有遗嘱和无遗嘱。有遗嘱的继承或遗赠房产过户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然后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对于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应当进行法定继承。具体办理继承权和过户手续有三种方式:
公证继承:继承人持死者死亡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这种方式适用于继承人较少的简单情形。
诉讼继承:当所有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或继承人情况过于复杂无法通过公证方式取得继承权公证时,可以到法院就房产继承问题提起诉讼。待法院调解或判决之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的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如果有的话)。
办理房屋过户时,需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此外,办理上述两类手续时,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如继承公证费和房屋过户的税费等。具体数额会有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办理时记得提前准备银行卡。
房产继承过户只是实现遗产分割的最后落实步骤,在遗产继承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确定分配方案,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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