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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4-10-27 17:49

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是指职工在进行大修、翻建或修缮自住住房时,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下面是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大修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人员。

2. 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人员,且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4. 离休、退休或退职的人员。

5.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6.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人员。

7.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6个月的人员。

8.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9. 出国、出境定居的人员。

10.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

2. 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3. 购买材料的凭证。

三、委托代领

1.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取,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3.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提取额度

大修批准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可以提取。如果职工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修房支出总额,可以按实际支出数提取。如果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建、修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到相关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以便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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