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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及应用场景解析

2024-10-26 04:39

一、抵押权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及应用场景解析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的财产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抵押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不转移占有。动产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签订完毕时成立(登记对抗),不动产在签订抵押登记时成立(直接对抗)。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此外,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也不可作为抵押财产。

二、质押权

质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质押的财产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质押的对象是动产和权利。质押财产由质押权人占有。质押权在完成交付时成立。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务人的财产,留置权的对象是动产。留置权的考察语境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和修理合同。

通过以上对抵押、质押和留置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这三种贷款形式的区别和应用场景。在选择贷款方式时,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以确保贷款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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