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价值低有哪些救济途径?
2024-10-25 06:07一、申请复核评估
根据相关法规,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申请鉴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进行鉴定。如果对评估专家委员的鉴定结果仍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立即走法律途径维权。
三、走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并且对复核结果和鉴定结果也不满意,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权。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一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就可以申请合法的司法强拆了。
拆迁评估过程中要注意的地方
1. 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法律规定,评估机构应由被拆迁人决定选用,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受到拆迁方的控制。被拆迁人需要注意选择评估方法,同时要确保评估过程中考虑到房屋的材质、高度、宽度、年限等因素,以得出真实的房屋重置成新价。
2. 故意绕开谈判环节直接让签字:拆迁方有时会故意绕开谈判环节,直接让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人应警惕这种行为,避免被套牢。同时,评估机构也可能故意丢项落项或加上一些本来没有的附属物评估,被拆迁人需要仔细核对评估报告内容。
3. 送达评估报告不盖章不签字:评估报告未经盖章和签字是不生效的,被拆迁人需要明确评估报告的有效性。拆迁方应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并安排专业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对于房屋评估价值低的情况,被征收人有多种救济途径可选择,包括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和走法律途径维权。在拆迁评估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注意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的选择,警惕故意绕开谈判环节直接让签字的行为,以及评估报告的送达和公示程序。只有保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获得合理的征收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