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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2024-10-23 01:38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三种途径: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具体步骤如下:

没有遗嘱的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一、协商继承

当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时,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二、公证继承

当房屋主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申请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诉讼继承

当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等。

1、房屋评估

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确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继承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

继承人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对于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还需要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房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包括继承公证费、评估费、过户费和契税等。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契税根据继承人的身份和遗嘱情况而定,法定继承人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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