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及税费解析
2024-10-22 16:25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一、一类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一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标记“向社会公开销售”字样,产权转移条件包括购房满5年、缴纳综合地价款等。若属于“国家重点拆迁工程”,则不分时间,只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时,综合地价款需要缴纳差额的70%。
二、二类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标记“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回迁”、“安居”、“康居”字样,产权转移条件为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税率为3%。集资建房需满5年后才能上市出售。
三、集资建房的出售条件
集资建房需要满足购房满5年、单位同意出售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条件。购房合同中需提供“银讫收据”票据。
四、军产性质和央产房的出售情况
军产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和央产房一律不可出售。
五、如何区分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可以通过询问业主取得方式、查看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一栏以及比较原始购房合同来区分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六、经济适用房交易的税费
根据不同情况,一类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需要缴纳差额的70%的综合地价款。康居房无需满5年,都可以交易,需要提供拆迁或回迁协议。二类经济适用房中的集资建房需要满5年上市并且土地出让金税率为10%。购买年限以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契税票的填发日期为准。
注: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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