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及区别
2024-10-22 12:16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需要注意,对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不能写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购房者要注意认购书上有没有写清楚房屋的基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的。
三、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买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上还会对房价和付款方式进行约定,购房者在填写时要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四、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购房者可以把它加在认购书里面,比如说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认购书和定金协议有什么区别?
一、认购书
如果大家有买过新房,可能对于认购书不陌生,认购书也可以称为商品房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是解决买房相关事项的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认购书包括以下基本条款: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和付款方式、定金相关协议。
二、定金协议
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在交定金的时候都会签定金协议,定金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之前,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协议。在定金协议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重要合同,购房者在填写认购书时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写进认购书中,以免发生纠纷。此外,认购书和定金协议在性质和作用上有所区别,购房者需要明确了解并正确使用。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谨慎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