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认购书需注意的事项
2024-10-22 11:49一、避免受牵制条款
在签定购房认购书时,购房人应注意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过去的认购书中常有一条规定:如果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然而,购房人不签订合同的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协议,不能完全将过错归结于购房人。为避免此类情况,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不签认购金没收或不予退还
购房者在认购书中不应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是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通过此类条款将购房者限制在一方违约的圈套中,只要购房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作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可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三、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对于供不应求的大型楼盘或口碑良好的楼盘,开发商可能会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在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中,如价格保留10天,房号保留10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将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四、注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购房认购书是对买卖双方的相互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保持对等。目前大多数认购书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避免一方责任倾斜,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应注意加入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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